二、丧葬习俗
闽清传统村落居民遇亲人亡故,都要举行程序复杂、庄严肃穆的丧葬礼仪。传统闽清村落丧葬习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报丧”与“奠酒”。父母或祖父母病危,在外的儿孙要赶回为父母或祖父母送终,称“送老”。死者咽气,丧家即用白纸折叠成“白贴”向妻族血亲(外家)报丧。报丧的白贴不能过夜,所以通常是上午报丧,遇到要向已订婚而未成亲的“准女婿”或“准儿媳”报丧的情况,则必须先递“红贴”然后再递“白帖”。本家兄弟叔侄也要“白贴”正式告知。
将死者抬出厅堂受晚辈拜跪,称“奠酒”。因尸体发硬,所以只好半扼在“公座椅”上,脚踏“风枕斗”(飚谷的贮谷斗)。拜毕,遗体抬后厅,称“出厅”。为防意外,遗体用三道麻绳缚在一条大板凳上,并守灵。
丧家停棺在厅,设灵堂祭奠,每日三餐供饭,每晨供汤,以示尽孝。半后晌“外家”人挑“祭担”成队人来吊祭,称“做外家”。照例孝男孝妇们要到门口跪接,并跪地陪祭,孝男孝妇要大放悲音。
2、“出葬”与“讲花生”。闽清传统上用杉木做棺材,预制后多涂上漆,以防日后白蚁蛀尸骸。入棺的时辰必须请道士择定,以保证不在“犯煞”之时入殓。为防死者带走子孙的“衣食头”葬礼中有子孙围棺“食干饭”习俗,即在棺木上摆上饭和猪肝等,子孙作吃饭状,
也有请道士唱“起斗诗”,边用米斗把棺中的“衣食”“量”回来。
接下去便是出殡。出殡途中有“讲花生”习俗,就是要已出嫁的孝女给抬棺的“八健”“赏花采”(闽清村落的俗例是由“八健”开价,赏者还价。“八健”往往是开多不开少,故讨价还价常常僵持多时。早年“讲花生”每场只给几十斤花生,现在“讲花生”每场高者已涨至二三千元了。此外“江南”村落还照例加“八健”每人汗衫一件,军鞋一双;“江北”村落则把数丈缠棺白布给“八健”)。
3、“安葬”与“回灵”。闽清传统为土葬,坟山讲风水(村落居民请堪舆师选有“来龙去脉”“左右砂手”“明堂横案”“出水收水”的吉地),棺抬上山,圹内点灯,择时推棺进葬。葬前孝男用树枝在圹内拂动一回,叫喊亡灵“转厝”。为防煞气,进葬频频敲锣,葬事完毕“孝男杖”插坟顶,丧葬队伍撤幛联,换吉服。“回灵”孝男披红彩、持灯笼、捧香火碗,同穿红裙的孝妇等列队返家。香火碗放本厝厅堂供奉,京鼓班奏乐唱吉词,请“亡魂”保佑后人。厅堂悬挂红彩绸,以示化凶为吉。主人办丧席谢“八健”(匠工及来吊唁的亲朋,称“摆豆腐饭”。
4、“做法事”与“烧六旬”。人死了照例作法事,道士所做的法事,有个人单独做的,也有几个人共同合作的。个人单独做的,称“念碎事”;集体共同合作的,称“做场”。传统上,闽清道士所做的法事一般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念经保合境平安;第二阶段是念经“劝魂”;第三阶段是“开光”“引路”(“开光”即过阴府十殿,由一道士身穿青衣,手执白旗,扮成“青衣童子”作为引路人,带领亡魂参拜阴府十殿王,使得众王都认识亡者,原谅其生前罪过,免其苦难,超度亡魂)。
旧时闽清村落丧葬仪礼中还有“烧六旬”习俗。烧“六旬”亦即在逝者六旬这天,由女儿购纸船并将裱糊好的纸船抬到丧家,在择定的时辰,将纸船抬到江河(溪涧里预制的竹排或木桶上,点火把纸船焚烧后,把竹排或木桶顺水推“舟”,寄寓魂兮乘舟归去。纸船上设有住室、厨房、金银库,且配有船夫、佣人、丫环、厨娘等亡灵服务人员。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不同的地区,往往出现不同的乡俗。如闽江以南村落多系一次葬,只有个别人认为墓地风水有问题,才开坟“拾骨”再葬;而闽江以北村落则习惯二次葬。人死后先草率掩埋。称“埋臭”三年后再开坟拾骨贮瓮,再举行较隆重的正式葬礼。
三、婚丧习俗所反映的村落社会背景
婚丧习俗是社会风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村落文化的重要内容,宏观上它反映着时代的精神,微观上则展示出村落社会的运作规则(社会观念)喜庆精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是认识村落社会的一面多棱镜。因此,通过以上对传统闽清村落婚丧习俗的详细描述,我们还可以得到如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闽清村落的婚丧习俗保留了较多的原始遗风。
迎亲打头的“高照”,有族外婚夜晚抢亲留下的火把影子。“桂圆串摘下”应有解开抢来的“新娘”的套颈绳的意思。“火鼎”的火既是上古婚姻的圣物,也是迫婚的“威吓物”还有如,闽江以北村落花轿多拖延至傍晚出发,男方有提火把接轿的习俗等,都与原始抢婚有关。
再从丧葬习俗看,死者入敛前的梳洗,闽江以北村落普遍举行的“拾骨葬”等,都与南方土著民族的习俗密切相关。这种风俗,指“检骨葬”也是古代荆楚蛮(五溪蛮和百越民族的旧俗)。
(二)闽清村落的婚丧习俗具有汉文化和土著文化的二元性特征。闽清村落婚丧习俗的土著文化特点前面已论及,而闽清村落婚丧习俗中的中原文化特征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婚嫁丧葬特别讲究礼俗。这从婚嫁文书的制作与往来之频繁可见一斑,议亲时双方互换“贴囝”,定婚时要写“彩礼议单”(送礼前要预送通知书)。
送礼时要有礼单,收礼时有回执、结婚时要写“礼书大贴”,请“转马”(“回门”)时都有请柬,还要先递“请命姻家贴”等等,不一而足。
丧葬活动要送“白贴”,本族兄弟也不能免。又如,北方汉民族的祖先崇拜与孝道的社会心理对闽清村落婚丧习俗的影响很深,前述把男女“八字”同压在祖先香炉下合婚等习俗中,都隐含着一种祖先崇拜和孝道的精神。此外,闽清村落的婚丧习俗还有比较明显的士大夫文化色彩。如在婚礼的唱诗中,穿插了较多的历史故事,充满了浓厚的家国精神。
(三)闽清村落的婚丧习俗反映了当地居民的一些社会观念。中国人传统的婚姻观,主要为传宗接代。所以对人丁的重视在各地的礼俗中就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在闽清传统村落的婚丧礼俗中“传宗接代”的意识是强烈的。由于“灯”谐音“丁”意味着添子息,所以在新娘的陪嫁中“灯”是必不可少的。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传统社会一般平民百姓的理想和训条。山区的自然环境和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早年闽清村落居民特别“崇文重教重功名”。婚丧习俗的许多唱诗、唱词充分体现了这一社会观念。如“一举登上龙虎榜,一年四季乐如春;三千举子同赴考,三名鼎甲保国家,夫妻恩爱生贵子,大小状元探花郎”。崇尚科举功名的观念贯穿着婚礼的全过程。
传统闽清村落在举行婚丧仪式时,几乎全过程都伴有唱诗。婚礼的唱诗多为急诵式祝词,富有理想化色彩,反映了当地居民的幸福观。如,“揭盖揭得起,家会烘烘起,揭盖揭得高,起厝买田抱细哥,揭盖揭得中,四代两公孙。”又如,“手拍房门,福寿双全。早生贵子,连中三元。”所有唱词,三句不离买田、建房、生囝、中状元之类,山里人的最高愿望。“买田、建屋、生囝、三代同堂、五谷丰登、五子登科”勾勒了一幅村落居民幸福人生的画面。
(四)闽清村落婚丧习俗反映了民间社会的喜庆精神。闽清村落旧时有戏弄新女婿和闹房、唱诗、做“戏出”习俗,这些习俗是中国人结婚求喜庆、求热闹心理的一个突出表现。在中国人的意识里,喜事都是热热闹闹的,热闹才有喜气洋洋的氛围。“闹”是兴旺发达的象征,只有“闹”,“喜气”才能激扬,财路才能广开。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单调而又艰难的农耕生活里,难得有机会乡邻、亲族聚在一起,说说笑笑,打趣新娘,戏耍新婿,要他们当众暴露一些滑稽可笑、局促狼狈的姿态,既可使贺喜宾客们受到别有情调的娱乐,同时还可以帮助新人实现角色转换,丰富新婚的乐趣#这是他们在婚礼仪式之外的任何场合都无法得到的。在传统社会下,老百姓利用各种机会“创造”了各种习俗,调剂单调的农耕生活。
(五)闽清婚丧习俗在闽粤台社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重风水”“哭嫁”“哭丧”以及“外家”人挑“祭担”成队人来吊祭。“做外家”等这些传统习俗普遍存在于闽粤台社会。如,重风水观念。在闽西,村落居民笃信风水,风水几乎成了当地人的另一种宗教。反映在丧葬习俗上也十分明显。前述“二次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有时为了求得一块风水宝地而不惜巨资请风水先生反复堪察,往往因争一穴之地,小则废时失业经年累月,大则酿成人命,甚至家破人亡,其风水观念之重可见一斑。
传统闽清村落居民也笃信风水,认为风水的好坏,关系到人的祸福荣枯及子孙的发祥,所以乡间经常有因风水问题而发生械斗之事。民俗认为风水主要选好“三地”,即厝地、墓地、灶地。“厝地”、“墓地”都要选后有“龙身”,前有“明堂”、“横案”、“出水”、“收水” 的地方。坟山讲风水,所以葬俗中有。家道好者未死就建造寿坟,花钱请堪舆师选有“来龙去脉,左右砂手,明堂横案,出水收水”的宝地。
在婚嫁中,娘家人怕好风水被出嫁女儿带走,所以。花轿出门,兄弟便拉轿三下,有的干脆把大门关紧,不让财气溜走。这些习俗反映村落居民虔诚的风水观。相同的习俗在不同的区域流传过程中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也会演绎出不同的故事传说。同样的婚嫁门联留白头在闽西则传说为陈元光平畲族的故事。据当地报告人说$唐朝时陈元光镇压畲族起义,畲族男子被杀的一干二净,妇女被迫与陈元光士兵结婚,她们提出要红事白事一起办$即结婚时外穿红衣意味着办喜事,同时内穿丧服一白衣象征办丧事,以寄托对父兄、丈夫的哀思。
(六)闽清村落的婚丧习俗反映了当地社会的运作规则。在闽清村落的婚丧活动中,参加这些活动的人群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圈子。这圈子主要是一种基于血缘而产生的社会交往关系。在传统农耕社会,人们交往最多的自然是本家和亲戚。所以也就有了,“家族圈子”和“亲戚圈子”这圈子的边界从理论上讲是带有弹性的,小可以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大又可以扩大到同一聚落开房祖以内的血亲关系。婚丧活动是村落家族添人和走人的大事。它隐含着一个圈子的扩大或缩小。传统婚嫁俗称“两姓结好”是两姓社会关系的互相认同。如前述,迎娶之前,男家对女家主要的亲戚、亲房都要奉送上一份礼物,女家将男家送来礼物按亲疏不同分送给不同的亲戚。受礼者按送礼等级准备首饰、衣料、器皿等送贺礼$接受最丰厚礼物的戚属,如叔、伯、姑、舅、兄和姐,在姑娘出嫁前要设宴款待姑娘一次(完婚后次年正月,新婚夫妇再回岳家,备粉干、点心等礼品分送岳家亲人,受礼者还要轮流宴请新女婿。在这多次的送礼请客过程中,两姓的社会关系得到不断认同和巩固。丧葬活动更是家族和宗族社会关系的一次整合。传统村落的丧葬活动,男女分工细密,血缘亲疏有别,各自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婚礼和葬礼的举行都是家族宗族社会关系的一次大运作,也是家族宗族实力的一次展现。可见,血缘关系圈的维系和发展,是团结和稳定传统村落社会的基础。
村落居民社会关系圈子的维系除了靠血缘关系,还依赖利益共同和利益互换关系。婚嫁活动所备的“礼薄”和丧葬活动所备的“孝礼薄”记录了参与婚丧活动者的经济付出#这些“礼薄”成为婚家或丧家未来付出“人情”的依据。婚丧活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助。在极度缺乏社会保障的村落社会中,婚丧活动中的人情往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村落居民的一种家族和宗族繁衍发展的保障机制!“家族圈子”和“亲戚圈子”在婚丧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但在同一“圈子”内部,处在同一圈层上的人群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所以,婚丧活动规模一旦确定下来,互助者和参与者的人数也就同时定下来了!
该参与而无故缺席和该邀请而没邀请到$同样都会引起村落社会关系的一次冲突和调整!村落社会婚丧礼俗的约束力,不依靠法律$依靠的是习惯势力。传统文化与民众的心理认同!
(七)婚丧习俗等作为结构性的传统,与政治史并不同步,表现了较大的历史惯性! 文化是在传承中不断演化发展的! 近代中国社会的生产力,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所产生的一系列震荡,使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婚丧习俗作为村落文化的重要内容,在闽清村落的演化发展却更多体现为传承和复制!这点与闽西极为类似。
民国时期武北村落的婚丧习俗并不能体现中国历史前进的脉络! 民国以后在都会商埠出现的(文明结婚)、“新式婚礼”、“自由离婚”新式葬礼,以及新式殡仪馆“追悼会”火葬等都未为武北村落居民所接受和采纳! 历史发展到“世纪”年代,当地居民的婚丧习俗与明清时期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历史发展在武北村落中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时间不是向前流逝的,而是体现为一种循环!繁文缛节的婚丧习俗更多的表现为祖先遗训的复制,而不是社会历史的变迁和发展!
事实上,1949年以后,婚丧习俗在闽清村落的演进仍呈现为蛰伏与反复! 在丧葬礼俗上,人民政府曾用行政手段改革丧葬礼俗,禁止停柩不葬,鼓励丧事从简!风水堪舆、建醮普度亡魂之俗虽逐渐淡化。但农村仍沿袭土葬! 分田到户后,乡村政府对丧礼的干涉放松,原有的请主事“夜祭”做道场等很多内容重新出现!
近年来,政府再一次大张旗鼓地提倡乡村进行丧葬习俗改革,制定了实行火葬的时间表!在乡村,许多上了年纪的乡民诚惶诚恐,甚至发生了个别老人为躲避火葬而自杀的事件!在村落社会,婚丧活动遵从传统习俗不仅受到本家庭。家族和社会网络的支持,而且会受到村落舆论的赞扬! 反之,则必会受到村落社会舆论的排斥和压力,当事人会在村落人际关系中受到孤立! 婚丧习俗等作为结构性的传统,表现了较大的历史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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